本报讯 最近,巴基斯坦西北部与阿富汗接壤的穷僻山区里,一名少妇因被小叔子强奸后生下了一名女婴而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用石头砸死。这宗判决旋即在当地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目前,当地高等地方法院准备重审此案,但是即便改判,那名受害女子也得在监狱里呆上个10至15年!
这位名叫扎夫兰·比比的少妇今年26岁,她出生于一个贫困潦倒的农民家庭。她从小 没有机会上学,目不识丁。当她渐渐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时,因生活所迫,她的父母早早就将她卖给了一英里外的一户农家当媳妇。她丈夫叫尼亚马特·可汗。尼亚马特家买下了扎夫兰后,可怜的扎夫兰就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做牛做马,忍饥挨饿,时不时地成为脾气暴躁的丈夫发泄怒气的工具。前些年,扎夫兰的丈夫因谋杀罪而被判刑入狱。从此,扎夫兰的厄运更是接踵而来,尼亚马特有好几个兄弟。在他蹲监狱期间,他的一个兄弟早就将那淫荡的目光盯在了年轻的扎夫兰身上。按扎夫兰在法庭上和对律师沙达尔·阿利克汗所陈述的话说,每次她上山割草,她的小叔子都会尾随而来将她按倒在地,光天化日之下强暴她,发泄兽欲。即使独自在家里,她的小叔子也不会放过她。她曾不知多少次将小叔子强暴她的丑事告诉公公婆婆,但让她绝望的是,只要她一提起这事,他们竟都听也不听,扭头就走。
尽管扎夫兰遭受小叔子的频频强暴,但是村子里的人并不知道这一丑闻。一直到扎夫兰的肚子一天天隆起,最终在去年生下一个女婴,这宗奇丑无比的丑闻才为村子里的人所知道。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扎夫兰以通奸罪受到了当地法庭的审判。根据23年前颁布的一部名为“ZINA”的法律,任何女性在婚姻外与男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出于自愿或非自愿都将视为犯下通奸罪。而根据伊斯兰的“HUDOOD”法律,任何犯有通奸罪的女性都将被处于重刑,当众被人用石头砸死。虽然扎夫兰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她最终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罪,毕竟,她生下了他的孽种。法官安瓦尔·阿里·可汗仍旧按照《古兰经》的教义和伊斯兰教严厉的惩处通奸的法律,判处扎夫兰死刑,当众用石头砸死。如今,扎夫兰被关押在科哈特小镇附近一个单独的死囚犯牢房里,等待死刑的执行。(紫藤)
《江南时报》(2002年05月19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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