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随意升放大广告气球 最高罚款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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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03:5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今后,京城上空将禁止随意升放大型广告气球,因擅自释放气球而抢占民航航道的,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5月1日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将加大对户外气球的管理力度。 按《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若想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在拟升放两天前持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 该《条例》规定,违反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气球升空变“炸弹” 由于广告气球日益增多,气球失控升空与民航客机抢道事件时有发生,给飞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据专家介绍,大型广告气球一旦失控升空,就会成为杀伤力极强的“空中炸弹”。失控后的气球最高能飞到12000米,飘忽不定,民航管制员无法利用雷达探测到气球的具体位置,因而很难指挥飞机避让,尤其是空域繁忙或夜间飞行时,这些气球若碰上飞机,很有可能被卷入发动机,造成发动机熄火,后果不堪设想。(记者刘葳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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