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评论:搬开女性参政的两块绊脚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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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7:18 燕赵都市报 |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专家组”正在对男女同龄退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据称,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今后“男女同龄退休(60岁)”将被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8月24日《中国青年报》) 让女性55岁退休,除了一部分技术专家、及居于要职的妇女干部,我们在生活中很难得听到女性抱怨让她们早退休是对她们的歧视。 诚然,我知道即使绝大多数女性愿意55岁退休,而我们社会是否能够承受她们早退休带来的压力,也是不容回避的。我们所面对的现实是,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不高,每人工作期间创造的工作总价值不是很高,而我国医疗水平提高后,人们的寿命将会提高,庞大的退休人群,很长的退休养老时间,使得社会面临巨大的压力。此时就有着一种客观需要,想方设法地延长就业时间,尽量使每个人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但我们也面临另一种压力。当前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大学生毕业一时难以就业。笔者认为从总体上来看新增劳动力的素质以及适应能力要强于行将退休的人,而一方面将那些高素质的人群处于失业状态,另一方面却想方设法延长那些已经不太适应社会的人的工作时间,我想对于整个国家利益来说也是相当不经济的。比如当前机关无纸化办公的最大障碍就是一些老同志及老领导,不能熟悉使用高技术办公用品,当然也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避开私心,我想任何人都会做出明确的选择:此情此景下,为了增加就业空间,提高劳动者总体素质,退休得越早越好。 在退休问题上我们也不能一味地学德国、法国,因为他们面临着人们生命延长带来的压力、人口出生率降低、新增合格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我国国情是新增劳动力人多质高,为了促进劳动者总体素质提高,就必须加快新陈代谢,适当维持低的退休年龄就是必须的。当然这样做社会成本很大,但是决没有让那些年轻人闲置起来社会付出的成本大。 -邹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