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嫖资不够嫖客杀了卖淫女 昨日在遵义伏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23:53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唐正平报道 10月22日,受省高院委托,遵义市中院召开公判大会,对杀死卖淫女的罪犯刘小林作出死刑的终审判决。宣判会后,刘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拳击手”颇有女人缘据警方介绍,刘小林从小好勇斗狠,喜欢拳击和健美。因为力大无比,被人称为“拳击手”。刘曾经有过短暂婚史,离婚后,刘小林在某夜总会结识了黄明会(22岁),两人很快同居。2002年初,刘小林认识了卖淫女李某。之后,两人多次进行性交易。 嫖资不足杀死娼妇 2002年11月10日晚,刘小林酒后又将李某约到遵义某宾馆,两人随即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4时许,李向刘索要500元嫖娼费,刘不肯,说以前一直都是300元。由于刘小林拿不出钱来,李某便讥笑他。 感觉大失面子的刘小林恼羞成怒,用手扼住李的脖子,拽着李的脑袋往地板上猛撞数下,致其当场死亡。后来,刘从死者的挎包中搜出一部手机和570元现金后离开了现场。刘小林回到住处后,将杀人的事情告诉了女友黄明会,黄明会于当日上午到银行取款1000元,与刘一起逃到福建省漳浦县其姐姐黄明容处藏匿。10月22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黄明会、黄明容犯窝藏罪分别被判刑3年和1年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