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亮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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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4:33 沈阳晚报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丛治国)3月1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透明、及时地向社会发布信息。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由院政治部主任曲新光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负责接受新闻单位记者常规性采访;新闻发言人的具体办事机构对外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经检察长批准随时召开。发布的内容主要是:全市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或说明。 据介绍,沈阳市检察机关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大要案比例力争在50%;重点查办利用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和重组之机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案件以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