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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无效之诉” 国亲上午撤诉晚间又决定提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9:25 新华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国亲律师团7日出现反复动作,上午原决定暂时撤回“选举无效之诉”,理由是认为负责承审的阮庭长有意依职权自行决定验票方法等处理方式“深觉不安”;晚间9时左右律师团再度决定提出“选举无效之诉”,律师团不再主张重复验票,亦即两项诉讼将只验一次票。

  国亲律师团同意以先前提出的“当选无效”诉讼的验票结果,作为“选举无效”诉讼的证据,亦即两项诉讼将只验一次票。律师团解释,双重验票将浪费过多公共资源,而且如果验票或判定标准不同,造成不同的验票结果,将更增加困扰。

  据悉,国亲联盟向台湾高等法院先后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与“选举无效之诉”后,委任律师团律师代表李宗德、李复甸等人,昨天上午在发言人周守训陪同下,出面说明暂撤“选举无效之诉”的原因。

  李宗德律师指出,阮富枝庭长受理选举无效之诉一案后,于6日两度电联黄珊珊律师商讨事宜,国亲律师团为避免两案同时进行验票程序,发生不一致而互相干扰,因此决定7日上午先暂撤选举无效之诉,在剩下的法定上诉期限4月10日内,再提起选举无效之诉。

  国亲律师团于4月5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选举无效之诉,高院受理后已编为2004年选字第3号件,分案由审判长阮富枝法官、受命法官林丽玲、陪席法官黄丰泽法官组合议庭。(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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