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 多家单位联合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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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1:53 新华网 |
4月25日,由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报编辑部、太平洋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省交广台、兰州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在东方红广场举行。参加当日活动的领导同志有哈全玉、周兴福、王嵘、吴继德、余雄厚、姚远等。 从5月1日开始,备受群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颁布实施,为了认真做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这部法律在兰州市顺利实施,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报编辑部等多家单位联合举行集中宣传活动。 副市长吴继德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兰州市交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全市700余名交通民警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大交通事故连续两年大幅下降,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兰州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全民动员,通力协作,要建立“政府领导、公安部门主抓、各相关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加大协调力度,积极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当日的活动中,来自学校、社区的学生和群众表演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节目,部分市民、学生在条幅上签字,保证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公民。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作为一个市民,应该遵守各种法律规章制度,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她也希望那些不文明驾车的司机们,通过学习新的交通法规,改变不文明行为,不要给他人造成意外的伤害。(记者马自忠寇寅)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