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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要做广播体操 杭州出台《全民健身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1:13 杭州日报

  体育健身,无疑是提高国民体质的有效手段。昨日,记者获悉,《杭州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这预示着我市有望以立法形式保障体育健身活动,为市民身体健康加上一道“防护门”。

  体育健身缺乏法律规范

  近年来,我市体育健身活动迈上了发展的快车道。市民人均体育活动场地从20世纪80年代的0.13平方米,提高到2003年底的0.62平方米。快速发展的体育健身设施和场所,以及人们对自身健康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体育锻炼的行列,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已占全市总人口的43%。

  然而,我市公共体育设施依然难以满足市民体育健身的基本需求。市体育局局长张连水说,约占70%的成年人不参加或基本不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不少单位也没有为职工健身活动提供时间、空间和设施条件,使一些成年人心肺机能差,有氧能力下降,肌肉力量衰退。张连水认为,由于对市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制定一部适合于杭州市民体育健身活动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显得十分必要。

  多项举措鼓励市民锻炼

  设立全民体育健身日,举办体育运动会,推广广播体操,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对这些关系百姓体育健身的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采取多种举措,鼓励和保障市民参加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

  每年6月份,我市各类群众性的竞赛、健身、宣传、咨询等活动很多,已经形成传统的全民健身活动月。为此,《条例(草案)》提出将每年6月10日定为全民体育健身日。另外,“乡镇、街道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项或综合性的体育运动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实行每日做广播体操的制度”,“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同步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中小学校活动场所在保护正常教学的条件下,应当面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安全问题以及“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体系的监测网络”等,都有可能被纳入法制化轨道。(杨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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