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贼”栽了 盗窃铁路运输物资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14:31 兰州日报 |
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没有好下场,日前,又有3名“铁贼”被兰西铁路运输法院依法“送”进了牢房。“铁贼”中的张启珍系甘肃省景泰县人,1991年10月4日因盗窃罪被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3年6月26日刑满释放。 不思忏悔的他又在释放9年后和人合伙4天内盗窃总重量1659公斤,价值10632.40元铁路运输物资盘钢、硅锰合金。2004年1月26日至28日,张启珍与陈其新预谋后,在包兰线甘塘车站扒乘开往兰州方向的货物列车至景泰车站站外时,二人从该列车中部一车内掀盗直径为6.5毫米、价值人民币1451.40元的盘钢5捆。作案后,张启珍用手机通知同伙李沛富转移赃物,所得赃款850元。 1月27日零时许,张启珍伙同陈其新、冯国东采取同样手段在列车运行至长城站外再次掀盗硅锰合金307公斤,价值人民币2701.6元。后转移到周兴成处出售,得赃款850元。1月28日23时许,张启珍与陈其新、冯国东三人携带断丝钳又以同样手段在列车上掀盗直径6.5毫米盘钢9捆,价值人民币2009元,次日将赃物转移出售,得赃款1176元。2004年1月31日2时许张启珍又伙同陈、冯二人采取同样手段掀盗硅锰合金508公斤,价值人民币4470.40元。作案后,三人分两次将赃物出售给王登生,所得赃款被挥霍。结合上述事实,除陈其新在逃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启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000元;李沛富、周兴成被判处拘役2个月22天,处罚金1000元;王登生被处罚金10700元。 (特约记者 刘建强 通讯员 崔振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