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 22名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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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1:29 兰州晚报 |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从事婚姻登记人员应经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婚姻 登记工作。5月17日,币民政局举办了我市婚姻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及资格考试,全市14个婚姻登记处的22名婚姻登记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了婚姻登记资格证书,开始持证上岗。(记者 司成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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