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单作废汇款被退回 单位收发室滞留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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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11:00 新华网甘肃频道 |
近日,让兰州市建筑通用机械厂职工郑先生气愤不已的是,部队寄给儿子的一张汇款单,在仅一墙之隔的单位收发室滞留了近3个月后,才送到家人手中。但汇款单早已作废,汇款被邮局按规定退回。 据郑先生讲,几年来,儿女的信件在本单位收发室丢失或滞留的现象经常发生。询问收发室时,工作人员常以各种理由推脱。2003年12月,儿子当兵复员寄回的包裹上写明收件人为郑先生,但也是在收发室滞留半个月后,从同事处得知儿子的包裹已到很长时间了,这才取了回来。前几天,同事王先生到本单位收发室取自己的信件时,发现了这张汇款单,收款地址是郑先生家,便从收发室签收后转交给了他。于是他立即到邮局取汇款,但邮局答复汇款单早已过期,90元汇款已退回汇款单位。 随后,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建筑机械厂保卫科兼收发室主任。据他介绍,因汇款单上没有写明具体的地址,所以单位收发室以单位的名义签收了汇款单,本应该及时送达,但一方面,部队汇款单上的收款人并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本单位职工郑先生的儿子,但工作人员并不知道两人为父子关系。另一方面,也因汇款单上没有写明具体地址,收发室也无法送达。另外,收发室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卫科人员兼任,所以也不可能按汇款单上的地址去一一查找。 据邮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信件收发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收发人员的工作态度,出现了一些邮件无故丢失或长时间滞留等现象。该单位收发室在半月内无法送达的信件或汇款单等邮件,应负责给邮局打回执单,以便邮局作相关处理。但直至郑先生拿着过期了的汇款单到邮局取款,一直没有收到该单位收发室回执单,因汇款超过最长滞留期限无人领取,便按邮局相关规定将汇款返还汇款单位。 (记者 赵利芳 见习记者 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