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有章可循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13:28 兰州日报 |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感染艾滋病病毒,从6月1日起,我省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开始实施。 据悉,本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记者 李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