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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怀孕生小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23:35 重庆经济报

  早恋结下“苦果”,DNA确定亲子关系

  赖不掉的亲生子

  10岁的汪明(化名)今年第一次和亲生父亲一起过了个“团圆”国庆。昨日,在奉节县法院调解帮助下,10岁的汪明平生第一次叫了一声“爸爸”,并获得了亲生父亲孙平给付的一定抚养费。

  1992年9月,孙平与汪梅在奉节一乡村中学同班读书时相识,16岁的少男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双方频频约会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次年8月的一个晚上,孙平与汪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随后,孙平考入县城一所高中,而汪梅中考落榜并发现自己怀了孕,但汪梅不敢生下孩子,孙平便说服她最好外出打工,一定要生下孩子,等他读书毕业后两人再结婚。

  1993年12月,孙平找父母要了几百元钱给汪梅做路费,汪梅简单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后踏上了前往广东打工的路途。1994年4月18日,汪梅在惠州生下了汪明,为了抚养儿子,汪梅先后辗转广州、天津等地,当过清洁工、洗碗工等,等孩子满了两岁,汪梅便将他送回奉节老家由外婆看管,自己仍外出打工挣钱。面对众多男子的求爱,汪梅铁石心肠不为所动,仍痴情地等待着她的“初恋情人”。而孙平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大学,并于2001年9月分配到奉节一中学教书,其间仅给了汪梅2000元钱。

  汪梅眼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而自己又无稳定收入,一个人难以承担汪明的生活费等,多次找孙平要钱,可孙平不但不给,且于2003年12月与另一女子结婚。2003年12月17日,汪梅向奉节县法院起诉,要求孙平给付孩子51840元抚养费。2004年2月12日,该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孙平否认汪明是他的亲生儿子。2004年3月19日,通过成都华西法医鉴定中心DNA鉴定,确认孙平系汪明的亲生父亲。2004年4月15日,该法院第二人民法庭作出调解,由孙平先予给付汪抚养费10343元,汪明随母亲汪梅一起生活,另孙平从2004年4月18日起每年给付抚养费1800元,至孩子满18周岁止。

   本报记者 徐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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