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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划生育与人权保护

中国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供稿

  中国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推行计划生育,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维护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的权利。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资源相 对不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增长过快,同经 济和社会的发展、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是严重制 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和全民族素质提高的一个沉重 负担。1990年末,中国大陆人口已达11%4亿。由于人口基数大,尽管实行 计划生育,目前每年净增人口仍在1700万左右,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 口。中国人均耕地已降到1.3亩,不足0.1公顷,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 之一。人均淡水资源也只及世界的四分之一。中国粮食的产量居世界第一 位,但人均占有量只及美国的22%。每年新增加的国民收入,四分之一以 上要被新增加的人口消耗掉,这就不能不减少资金的积累,影响经济建设 的发展速度。人口的过快增长,还给人民的就业、教育、住房、交通、医 疗等方面造成很大困难。面对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为了保障人民有最起 码的生存条件,为了使全体公民不仅能够得到温饱,而且生活水平能够逐 步提高,中国不能象有些人想象的那样,等待经济的高度发展来引发人口 出生率的自然下降,那样只会造成人口无限制增加,经济状况更加恶化。 因此,中国只能一方面努力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地发展生产;另一方面实 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这是在中国特定情况下,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政府所 能作出的唯一的正确选择。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中国人口出生率、人 口自然增长率、妇女总和生育率都大幅度下降。1990年与1970年相比,出 生率由33.43‰下降到21.06‰;自然增长率由25.83‰下降到14.39‰,妇 女总和生育率由5.81下降到2.31。目前中国这几项指标都低于其他发展中 国家的平均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 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全 民族素质直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世界人口的稳定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制订了人口增长目标和计划,规定了计 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照顾到农村中某些群众的实际困难,允许间隔几年后生第二个孩子。为了 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根据这些民族自己的意愿也可以实行计划生育,具 体要求和做法与汉族的办法不同,由所在的自治区和省政府根据各民族的 人口、经济、资源、文化、习俗等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中国的计划生育政 策既考虑到国家对控制人口增长的需要,又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 承受能力,是符合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实际,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实践证明,现行的政策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 持。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1989年出生的孩子中,三个以上的多孩生 育率已从1970年的62.21%下降到19.32%。

  中国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计划生育涉及到所有的家庭,在中国这样一个有11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 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要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本不可能的。计 划生育又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决不是仅靠行政命令就可以做到的。 特别是中国80%的人口在农村,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传统观念影响较深,不 少地方经济状况还比较落后,加上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群众在 生产和生活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正因为这亲,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始 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坚持不懈地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全 国人民真正懂得实行计划生育是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家庭幸福的 根本大计,从而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

  为了使广大人民自觉参与,中国政府要求国家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近年来,政府还依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6 0多万个基层协会,3200万会员,在群众中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活动,把思想教育工作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

  计划生育在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同时,政府也采取一些必要的经济 和行政的措施作业辅助手段。无论是经济的还是行政的限制措施,都是有 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的,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教育。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一贯坚持以避孕为主,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政府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的科学知识,向需要避孕节育的育龄夫妇提供安全 、有效、方便、经济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现在全国育龄夫妇采取各种 避孕措施的人数约占75%左右。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制堕胎,人工 流产也只是作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在自愿和安全可靠的条件下进行。 中国在人口出生率已明显下降的情况下,每年的出生和人工流产的比例相 当于目前世界各国的中等水平,这是中国大力贯彻以避孕为主的方针的结 果。现在中国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降低这一比例。

  控制人口增长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是中国人口政策的两个方面。计 划生育工作不仅是指导育龄夫妇少生孩子,而且还为他们提供妇幼保健和 优生优育的咨询与服务,包括婚前检查、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围产期保 健等,指导他们生育聪明健康的孩子。

  溺弃女婴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现在这种现象在中国已大大减 少,但在个别偏僻的地方还未根绝。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 残害婴儿的行为。中国采取了切实措施并依法严格查处这类违法犯罪案件。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完全符合1984年联合国《墨西歌城人口与发展宣 言》的要求,即:“凡认定其人口增长妨碍国家发展计划的国家,《人口 行动计划》的原则,即:“人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国家的主权。” 有些人指责中国计划生育是“违反人权”、“不人道”,这是不了解或者 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有的则是蓄意歪曲,妄图借此对中国施加压力, 干涉中国的内政。在中国,处理人口问题只能有两种选择:一是实行计划 生育,使得出生的人都能健康成长,生活日益改善;二是盲目生育,使得 人口无限膨胀,绝大多数人难以维持温饱,以至短命夭折。哪一种办法更 讲人权、更人道?答案是很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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