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2月9日消息: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雷山县原县委书记王秀成贪污受贿一案,经法院三天公开开庭审理,日前审理完毕,将择期宣判。
王秀成原系雷山县委书记,后调任黔东南自治州政法委副书记。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浙江省乐清市果树苗商贩叶某到雷山县推销果树苗时,邀 请时任该县县委书记的王秀成、县林业局局长廖庭贵(另案处理)等3人到乐清市考察果树苗。王秀成授意随行二人代表雷山方面签订了标的152万元的苗木供求意向性协议书,叶某即向王秀成等3人分别行贿各1万元。此后,叶某又两次向王秀成行贿1.4万元。王秀成在任期间,将廖庭贵从乡里调任雷山县林业局长后,多次向廖索要现金和财物,共计收受现金2000元及红木沙发两套,价值3000元的棺材两具。
检察机关还指控,1999年6月,王秀成以办公事为名,叫人为其虚开金额为1.197万元的购茶叶发票3张,拿到县委和其他单位报销,将报销款据为己有。2001年1月,王秀成又以办公事为名,将购茅台酒款7920元侵吞。此前,他还将不应由单位报销的飞机票、住宿票到县委报销,将公款3050元据为己有。(周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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