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公安分局推出新制度 群众可挑警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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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1日11:5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雷红丽 记者 汪青林) 吃饭点菜,看病点医,这已是很寻常的事。但从今年10月起,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的群众又有了一项新权利:可以自选民警为其服务。
这项被冠名为“点警制”的全新警务服务方式,由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首推。其内容为,办案单位在接警、出警、勘验、立案后,所有刑警和责任区民警接受群众点名,办理除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报警人所报案件一经立案,即有权直接点名让一民警为案件承办人;被点中的民警可视案情再点自己的办案“搭档”。群众点警之后,当班民警即填写《点警案件跟踪督办登记表》,被点民警要在表上记录每日工作摘要和办理结果,结案后由点警人在意见栏上签署“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意见。“点警制”同时规定,民警的工资、奖金、福利及立功评先、晋级晋职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点警案件办结数居前10名的民警,将被授予“办案能手”称号,并予以奖励。
作为接受点警制服务的第一人,年逾古稀的王瑞玺老人对此感触颇深。去年5月17日,王瑞玺的孙子在上学途中被人用刀砍伤,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细,此案一直未破。最近,王瑞玺找到东宝分局马局长,表示对承办该案的民警不信任。马局长告诉他有权点一名他信得过的民警。结果该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忠被点中,王永中同其搭档、刑警蒋发贵接案后仅两天,就排查出犯罪嫌疑人3名,并将他们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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