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一街道违规收取“人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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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3日04:03 江淮晨报
晨报讯 国家曾三令五申第五次人口普查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但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办事处却发文收取,每人一元。
11月9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投诉:六安市东市街道办事处收取“人普费”。10日,记者赶往该市东市街道采访。该街道人普总指挥陈副书记称有事,不能赶回接受采访,而金安区人普办一何姓负责人在接到记者电话十分钟后即赶到该街道。据该负责人介绍,区人普办也接到举报,当即通知东市街道不允许向居民收取一分钱,对单位可以给人给物。东市街道另一位分管人普的领导称,“国务院规定普查费用全部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分担,因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没有一定财力但不曾向居民收取,只向驻街道单位收取,总共收费不足一万元。至于收取居民‘人普费’一元,也只在‘东苑小区’存在。我们只收取该小区费用,收取每人一元是该小区行为。”而在东苑小区,记者却拿到一张“东办字(2000)第034号”文,内容为“关于落实人口普查经费的紧急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普经费的收取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普查单位登记人口为基数,按1元/人标准收取(凭财政收据收取)。”
几经周折后,记者拿到一份盖有“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上面写着“18#李某人普费4元,经办人张”显然,这种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用来收取“人普费”是无效的,也是不合法的。 (鲁皖 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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