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血致人爱滋病 卫生局执法办主任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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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3日21:21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13日电(范然峰 马光中 胡晓瑜)河南省太康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效甚好。
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孙某、王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曹某非法组织卖血致人感染HIV(爱滋病)病毒案中,发现被告人曹某几年来曾多次在多处非法组织卖血并私自卖血,致使在孙、王二人非法开办的烧伤科诊所就诊输血的两名患者被感染上HIV病毒;后曹某和其组织的供血人员张某被确认为HIV病毒携带者,同时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谋取私利,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私自随便检验、抽输血液,造成用血管理混乱,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此情况,太康县法院深感事态严重且道义在肩,遂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对此案继续追踪调查,对可能被感染HIV病毒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顿输用血市场,进一步加强管理并严查有关人员。
建议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太康县有关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卫生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卫生市场进行了“拉网式”的彻底清查整顿,依法取缔非法诊所65个,对有关非法行医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净化了医疗市场。卫生防疫部门迅速行动,对可能被感染HIV病毒的人员进行了逐一体检和有效预防。医药管理局对全县药械市场也进行了彻底检查,收缴了不合格药械2300箱,确保用药安全。政法机关组织专案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经查,检察机关认为原卫生局执法办主任杨某因在执法检查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孙、王二人的非法行医行为和当时正在其诊所诊治输血的两名患者及不合格血液未能发现,致使发生这两名患者被感染HIV病毒的严重后果,以犯玩忽职守罪将杨某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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