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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全国妇联副主席刘海荣在今日召开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研讨会上通报,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0年10月底,我国已有20多个地区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和行政文件。13个省市、47个地市县建立了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的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工作。 据了解,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女性权益的热点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联合国为此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列为十二个关切领域的问题之一,并作为观察改善妇女人权状况的一个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已有44个国家和地区正式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 我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作出庄严承诺,签署了相关国际法律文件;其次,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列入正在制定的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之一,并在立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全国人大已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纳入现行婚姻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在其修正草案作出相应规定,这对制裁家庭暴力是十分必要的。 现在已出台的20多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和行政性文件具有特别意义,为此全国妇联呼吁:在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出台的同时,更要关注的是执法力度和干预措施到位。此次全国各方面的代表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举办研讨会,正是为了研讨建立多部门联手合作,构建干预家庭暴力运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努力促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记者李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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