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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辽宁鞍山市公安局宣布,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正式成立,这是该市自“110”报警服务系统开通以来,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 该市公安局在刑事警察支队设立了专门负责接受群众举报的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具体职责是负责受理群众对刑事犯罪线索的举报,将举报的案件线索按管辖权转交给有关责任单位,并及时了解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举报奖金的兑现发放。 据介绍,该市公安局设立了举报刑事犯罪奖励基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大案重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同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为举报人设置举报密码,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可以不报本人姓名、单位和住址,只需向接警人员提供一个由本人设定的6位数联系密码。举报人凭设置的密码,查询有关提供线索的调查核实情况及奖金的数额、领取方式和时间。 另外,举报中心设有两部举报电话,号码为5566110和5567110。群众以邮信的形式举报,只要在信封上注明“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收)“或”5566110信箱(收)”将免费投递,邮政编码是114000。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举报人还可以到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的内容也有明确要求,任何群众都可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线索和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犯及实施过犯罪行为的嫌疑人的姓名、住址、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对犯罪人举报犯罪同伙的按自首处理,对举报重大犯罪线索的按立功处理。 (特派鞍山记者 王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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