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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2月1日施行前夕,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向记者通报了广东、海南、广西三省(区)对海洋渔业船舶历时3个月的普查结果。普查中发现存有不少问题,需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 一是渔船盲目增长,海洋渔业资源不堪重负。近二十年中,南海区海洋捕捞渔船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从1979年的七千余艘、四十五万千瓦发展到现在的七万多艘、三百多万千瓦,渔船增长了10倍。与国家下达的“九五”双控指标相比,渔船超控制指标5589艘,主机功率超控制指标600780千瓦,分别超出7.6%和23.3%。渔船的盲目发展,增大了海洋捕捞强度,使海洋渔业资源加剧衰竭。 二是“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问题突出。经普查,发现“三无”渔船17707艘、219691千瓦,占海洋捕捞渔船总数的22.8%和6.9%;“三证”不齐渔船13521艘、398312千瓦,占海洋捕捞渔船的17.4%和12.5%。此类渔船主要分布于沿海边远地区和半渔农地区,九成以上是59马力以下刺钓作业为主的小船、艇、排、筏。 三是捕捞作业结构不够合理,布局不均。从普查统计看,南海区共有底拖网渔船10375艘,1598076千瓦,占海洋捕捞渔船的13.3%和50.3%。而底拖网渔船是公认的破坏渔业资源最严重的一种作业,其作业又多集中在沿海岸附近海域。 四是旧船、小船偏多,安全隐患大。南海区现有10年以上船龄的渔船14877艘,占渔船总数的17.2%,其中10年以上船龄的木质渔船14078艘,占木质渔船总数的19.6%;另外,尚有大量的捕捞艇、筏、排。此类渔船的安全设施配置和船体状况甚差,船体过小或船龄过长,且长期带“病”出海,又得不到正常维修,安全无法保障,事故隐患很大。(本报记者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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