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警惕“红包”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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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9日05:20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12月8日电 (记者李桂茹)12月7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村务、政务、企务公开暨整治“红包”工作会议,部署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进行制止送收红包的专项治理。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又军向全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别掉进“红包”陷阱。他说:目前送收“红包”种类五花八门,金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多,其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据深圳市纪委有关人士介绍,在过去查处的一些案子中,都发现有收受“红包”的现象存在。
深圳市委、市政府就治理送收“红包”起草了通知,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元旦春节期间,对礼品登记制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要公布专项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对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红包”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红包”隐瞒私分的,以贪污论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送“红包”的,按接受红包论处;介绍或代为赠送“红包”的,按送“红包”行为处理;集体作出决定的,按共同违纪处理。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建立承诺制度,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服务对象公开承诺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党政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授意、不批准用公款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送“红包”。对直接承办或帮助赠送“红包”而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按接受“红包”行为处理。深圳市纪委将在银行开设“廉政账户”,那些收下“红包”要交出,但又不愿意交给纪检机关的人,可把钱存入此账户,换一张回执,换回清白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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