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所职员挪用公款 炒股亏了5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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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3日13:17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通讯员孔献之) 原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证券部大户室女主管钟碧英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昨天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钟碧英在6年中不断利用职务之便,以透支方式挪用客户保证金为自己炒股,至案发时共透支公款870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5368余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只有高中文化的钟碧英自1992年开始一直负责广信深圳公司证券部大户室的业务,1994年升任大户室主管。自1992年起,钟碧英就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在客户袁某的保证金账户上透支证券部公款用于自己炒股票。1994年后,钟碧英胆子越来越大,先后使用假身份证和10多个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及股东卡,在证券部开设保证金账户并透支巨额资金。她利用广信深圳公司证券部任何一个保证金账户的上海股票买卖都可以在其他不同保证金账户结算的漏洞,同时使用其亲朋、老乡的13张上海股东卡,在上述开设的11个保证金账户中使用透支款进行通买通卖,再通过将所购买的上海股票转到非透支账户卖出的形式转走资金。经查,钟碧英利用本人及亲戚的国债期货保证金账户及银行账户进行频繁的资金存取活动。据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证实,自1992年至1998年10月8日,钟碧英以透支方式挪用公款总计8717·79万元,案发后仅存股票市值3349·45万元,尚有5368·33万元无法收回。
钟碧英于1998年11月被正式逮捕,此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深圳市检察院于今年9月以挪用公款罪对钟碧英提起公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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