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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破案线索也是“见义勇为” 江苏重奖5名有功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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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3日17:0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是不是见义勇为?日前,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大胆突破,将提供破案线索的行为纳入见义勇为重奖的范畴,5名在“百日破案竞赛”中的有功群众被表彰重奖,分别获得5000元至1万元奖金。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虽对提供线索者予以奖励,但没有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围。此次奖励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据介绍,两名获1万元重奖者分别是医生和服务员。10月2日凌晨3时16分,两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送一受伤较重的患者到南京浦口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外科医生发现来人神色慌张,且伤者被砍部位与其所述“歹徒抢劫”的事实不符,立即引起警惕,于是,他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设法打110报警,公安民警及时赶到将3名嫌疑人抓获,经审查,此3人正是当日在该市白下区石场路持刀抢劫杀人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10月11日下午2时许,徐州市白云宾馆服务员发现一名男子持假身份证登记住宿,她不动声色先安排其住下,然后立即报警。经公安机关审查,这名外地男子系公安部通缉的杀人、抢劫在逃案犯。此外,提供线索使公安机关挖出了一个由9人组成、先后作案16起的盗窃团伙的大丰市某单位职工杨槐,在歹徒抢劫时奋勇上前的苏州市民卢杏根,拉下抢劫歹徒装有证件的皮衣,使公安机关迅速破案的苏州市民顾建军,分别获得5000元的奖励。(沈宫轩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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