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12-1”塌楼事故经核实死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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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6日01:1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2月15日专电:12月1日下午发生在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的楼房倒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经结束,事故调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经核实,这次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住院。截至14日止,仍有12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均已脱离危险期,情况趋好,可于近期内伤愈出院。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委、市政府召开多次会议进行深刻反省和检讨。为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和清理整治违章建筑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干部要克服麻痹思想,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务必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东莞市为此采取了四条措施:第一,狠抓建筑工程监管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将私人住宅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加强监管。第二,对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再度发生。对无资质设计、施工一律取缔,对违章建筑,该停工的停工,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存在安全隐患或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一律拆除,对同一建筑物一边经营、一边施工的一律停止经营,待施工完成检验合格后才可重新营业。坚决依法严处目无法纪搞违章建筑的人。第三,进一步检查落实工厂、商铺及易燃易爆场所、仓库、液化气供应站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第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安全防范工作仍在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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