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警方正告犯罪分子:广东不是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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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9日09:45 南方网
南方网讯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分别在深圳皇港口案和珠海拱北口岸向香港、澳门警方移交了12月16日凌晨进行的“猎狐”统一搜捕行动中抓获的4名通缉犯。
这4名通缉犯分别是香港居民岑冠林(男,47岁),他是香港黑社会“新义安”组织成员,在港涉嫌贩毒,此次在汕尾被抓获;香港居民甘万志(男,28岁),他是香港黑社会“新义安”组织成员,在港涉嫌贩毒、恐吓;陈建明(男,37岁),在港涉嫌盗窃、恐吓;上述3人都是在深圳罗湖被抓获的。澳门居民何根(男,33岁),在澳门涉嫌伤人。4人分别在港澳犯案被港澳警方通缉后,企图潜入内地藏匿,在此次行动中被广东警方抓获,并以最快的速度移交给香港、澳门警方依法处理。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表示,虽然粤港澳三地司法制度不同,但打击黑社会犯罪的态度始终如一。此次粤港澳三地联合举行的“猎狐”行动显示了三地警方打击黑社会犯罪的决心。一些犯罪分子企图利用三地司法制度的差异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是痴心妄想。广东警方正告犯罪分子:广东不是港澳台黑社会组织的避风港,广东警方有决心有能力对境外黑社会的渗透破坏活动予以严厉打击。记者 王瑾 通讯员 肖定东(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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