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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广东省东莞市发生的塌楼事件,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媒体大多把镜头聚焦到伤亡人数上,因为据说当地有意隐瞒这方面的数字。 其实,是否有意隐瞒事故人员伤亡真相,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应当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从各方面汇集来的信息看,这栋普通村民的楼房的倒塌,与所有“豆腐渣”工程几乎如出一辙:没有任何施工手续,施工过程中严重偷工减料。但是,此事与一般的“豆腐渣”工程又有所区别。比如,一般的“豆腐渣”工程,有些业主或施工单位,明明知道一项工程从报批、立项到施工,要具备怎么样的手续,但就是不去办理,这属有意违规。但这次东莞塌楼事件,业主却是对这方面的情况不甚了了。业主叶满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的采访时,显得十分委屈:“我文化程度很低,我只知道投资,只知道赚钱。又有谁告诉我盖楼要办什么手续呀?”应当说,叶满林要投资,要赚钱,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不懂法。但这能全怪他吗?如果在他盖楼之初,有人能够告诉他该办理什么手续的话,这样的事故应当是可以避免的。这当然是“事后诸葛亮”了。 发生事故的这个村,在东莞市算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可想而知,在东莞市其他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在全国其他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如何之严重了。这就给人们留下一个思考:我们经常说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难道只是体现在经济上的几个指标吗? 我想,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更主要的应当是:加快农村与城市在法律上、观念上的接轨。比如还是说建房这件事,不要说在东莞,就是在其他大部分农村,农民们除了知道建房的土地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又有几个知道施工的图纸要审批、工程队的资质要审批呢?在他们看来,我出钱建房,我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干卿何事? 可见,农村要实现城市化,是一个十分漫长、十分艰巨的过程。要缩短这个过程,光靠空喊几句口号是无济于事的。起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亟待我们去做:一是工作在农村基层的同志,应当肩负起教育农民、引导农民的重任。现在有一种现象,一讲农村工作,就只知道向农民伸手收这费那费,而从来不去研究如何将党的农村政策、将国家的法律法规交到农民手里,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东莞塌楼事件发生所在村的村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泪流满面,痛心疾首:“我们只知道检查他们盖房时,是不是越界,我们哪知道还有这方面的规定(指图纸审核、工程队资质审核等)?我们好后悔啊。”如果我们在教育农民、管理农民方面,不下一番苦功,那么,今天出现塌楼事件,明天肯定还会冒出别的什么事件。 二是要尽快将城市管理措施向农村延伸。比如,厦门市就规定,自11月1日起,停止审批农村建房,一律实行城镇整体规划。这无疑为我市农村向城市化迈进,起了一个好头,开了一个好局。但农村城市化进程工作千头万绪,我们不能只拘泥于几个经济指标,更重要的是着眼于农民的整体素质的提高。这样看来,东莞的塌楼事件,离我们虽然远了点,但对我们依然有着警示教育的意义。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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