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部门彻底清查刑讯逼供滥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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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3日09:50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王瑾、石磊、通讯员傅强)记者从昨日结束的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加大制度化建设,广东省公安厅将出台《广东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刑讯逼供处理办法》,对那些对上级规定不认真落实或者顶着不办的,要予以追究渎职责任。
去年开始,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以制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治理”活动。在昨天的会上,广东省公安厅负责人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治理”的情况,在该次专项治理中,深圳、珠海等市共检查了663个基层执法单位和数百间枪弹库、留置室,省公安厅督察处组织全省督察队围绕“三项教育”、“三项治理”、警务公开活动,对324个公安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察。
在此次会议上,广东省公安厅负责人特别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枪库和留置室设置标准和规范要求,全面推进枪库和留置室的规范化建设。对不符合标准和不规范的枪库、留置室一律不得使用。广东省公安厅将在明年6月对全省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即使没有发生“三类案件”(指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一把手要到上级机关说明原因,还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治理工作不落实,发生“三类案件”的单位,,没查明原因的不放过,处理不严的不放过,整改不好的不放过。此外,不但要管好8小时以内,还要加强民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防止民警8小时外出现问题。(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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