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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谭宏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在主持有关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讲座时强调,要继续加强金融法制建设。 李鹏说,要抓紧制定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如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等,并对现行有关法律中不适应的内容加以修改,进一步完善中国的金融法律制度;还要严肃法纪,加强金融执法,提高全社会金融法律意识,为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李鹏说,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对规范金融主体及其行为,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李鹏说,这对中国金融业的组织、活动、管理,以及金融市场的运行等作出明确规范,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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