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检察日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专家讨论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08日07:08 检察日报

  主持人本报记者尹铮

  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  

  孙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  

  1996年和1997年,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相继修改实施,促进了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经过几年的实践,“两法”在具体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版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熊选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孙力,探讨“两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主持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适用这两部法律的基本情况如何?

  熊选国:1996年和1997年相继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刑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进步,对于新时期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几年来,人民法院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据“两法”审判了大量刑事案件,确保司法公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孙力: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检察机关执法的“准绳”。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除积极配合、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外,从去年5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部署、开展了检察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检查活动。从检查情况看,执法状况较前些年有明显好转,基本上杜绝了检察人员刑讯逼供现象。可以说,这是几年来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执法思想得以贯彻所取得的实效,反映出依法治国、尊重人权的理念在检察工作中已得到普遍认同。

  主持人:从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实践来看,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执行中主要存在着哪些问题?  

  熊选国:从法院工作情况看,“两法”执行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犯罪主体难以准确认定。刑法规定许多犯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等特殊主体构成。由于刑法对上述主体规定比较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大量的国家公司、国有企业都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刑法规定的“国有企业、国有公司”,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刑法的立法原意,对其进行重新界定,对刑法规定的这些特殊主体如何认定,成为围绕刑事司法的一大难题。

  (二)定罪量刑执法尺度尚不统一,刑法规定许多犯罪是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等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是大量的犯罪,尤其是新增设的一些经济犯罪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掌握这些刑法规定的数额、情节标准,导致有的案件定罪失当、量刑失衡。

  (三)罚金刑难以执行。刑法修订,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但罚金刑的执行情况令人堪忧。相当地区罚金刑的执行率仅在20%左右,甚至更低,不仅造成“空判”,损害法律权威,而且不利于惩治与预防犯罪。

  (四)证据制度尚不完善。司法实践表明,法院办错案,主要问题出在证据上,一是证人作证制度尚未建立。刑诉法虽然对证人的资格、证人的义务,对证言的审查判断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较低,使庭审方式改革流于形式。二是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不明确。对于被告人、辩护人指控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如何认定,对于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实践中有不同做法,许多错案始源于此。

  (五)简易程序适用较少。由于刑诉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过于严格,再加上有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对适用这一程序的认识尚不统一,导致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太少,仅占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的20%左右,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孙力:从检察工作情况看,“两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目前法律规定仍不够完善。如立法中对构成受贿罪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渎职犯罪主体范围界定过窄,单位犯罪问题的宽泛化,农村基金会工作人员的主体归属,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国家赔偿等与之相关法律未及时作出相应的修改等等。

  二是存在不严格执法的问题,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讯问中尚有一些违法问题,不及时执行换押制度,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违法问题监督不够得力,以及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执法是一种对复杂社会现象进行相对有序化的活动。执法中所存在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地方将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种种违法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四重四轻”,即重打击轻保障、重口供轻其他证据、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查处轻预防。应当说这是执法观念的进一步深化。

  主持人: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了,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呢?

  熊选国: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立法解释,要加快《证据法》的起草步伐,通过立法,对证人出庭、误工补偿、证人人身安全保障、拒绝作证的司法处分等问题作出规定,同时建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完善证据认定规则。建议修改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缓解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压力,提高办案效率。

  鉴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而且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建议继续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作出立法解释。

  二是加快司法解释步伐,对司法实践亟须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抓紧作出司法解释。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抢劫、毒品、走私、交通肇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常见多发罪定罪量刑问题作出了规定。今年,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行贿,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等有关犯罪作出司法解释,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同时,要开展对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解决财产刑执行难的问题。

  孙力:我以为,现阶段除就法律规定中不完善问题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修正与补充外,还应着力于如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法治权威。从历史发展看,法治权威是法治社会的灵魂,仅有法律和执法机关远远不够。树立法治权威,是社会长久稳定发展的保障,也是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前提。

  二、探索检察工作的内在规律。检察机关有其独特的宪法定位,检察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需要经常对检察工作的内在规律进行大量艰苦细致的探索与科学严谨的分析论证。

  三、把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执法思想落在实处。要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就要严格要求每个司法人员在每个工作环节上都依法履行职责。

  四、加强调研,了解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当前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适时制发司法解释,以指导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保证案件得以公正、及时的办理。

  五、广泛接受监督。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之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只有加强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才能不辱使命;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新闻监督、社会监督,始终广泛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保障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有效途径。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聊天室全面升级 手机大奖等着你
专题:争议“处女情结”
钻石美人:伊丽莎白-赫莉内衣写真
新浪招聘网站
辽宁队前锋张玉宁遭起诉
2000年精彩国际新闻图片回放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孟京辉与他的《臭虫》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