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公开宣判十六名“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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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03日10:00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福州二月二日电 (曾咏发) 福建连江县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打击偷私渡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十六名“蛇头”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十六名“蛇头”涉及近期查获的九起偷私渡案,都是连江当地人,其中张成武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被处以罚金两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一九九七年六月间,连江(官字左加王旁)头镇胡江村人张成武将本村的陈某介绍给马尾亭江镇的一“蛇头”林某,以办理外省企业家出国考察名义偷渡外国,偷渡费为四点四万美元。同年七月间,陈某在外国机场被拒绝入境而返乡,偷渡未能得逞。一九九九年十月间,张成武又带着本村的一对姐妹找到“蛇头”林某,联系偷渡事宜。这对姐妹经林某“面试”后,去年春节前后以学生旅游名义,持外省护照飞往国外。
福建始终依法严惩“蛇头”。在过去一年,共有四百多名“蛇头”在福州被处以刑事拘留以上处罚,其中判刑九十八名、批捕待判二百七十七名。去年十一月,长乐市人民法院召开有数千名群众参加的公开宣判大会,十四名大“蛇头”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年不等,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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