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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顺德市检察院以放火罪依法批准对企图焚尸灭迹,又造成4人被烧死的犯罪嫌疑人胡祖远予以逮捕。 去年6月,犯罪嫌疑人胡祖远(男,22岁,江西于都人)和他的女朋友冯 ×在顺德市均安镇天连村租用一块塘基地,用竹木搭建了一个竹棚作为棉胎加工场。同年7月,胡祖远从江西带来陈×兰(女,15岁)和肖×文(男,15岁)等3女1男做帮工。其后,因冯×到中山市小榄镇医院留医,胡祖远便对陈× 兰产生感情,并在生活上给予特别照顾。冯×得知此事后,对胡祖远十分不满,与胡经常吵架,并且经常对陈×兰打骂发泄。胡祖远为了表示与陈×兰没有暧昧关系,也经常在冯×面前打骂虐待陈×兰,致使陈×兰腿部、臀部、腹部和双脚多处受伤。2000年12月5日,陈×兰由于受长期虐打,不幸在工棚边的冲凉房内死亡。为了掩盖陈×兰死亡的真相,逃避法律责任,胡祖远决定焚尸灭迹,放火烧毁棉胎加工场,造成失火烧死陈×兰的假象。2000年12月10日晚上10时许,胡祖远把陈×兰的尸体抱到一张“席梦思”床垫上,并把木柴堆放在尸体上,然后用农药喷洒器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喷洒在工棚四周及尸体上,并用挂锁把工棚木门锁上。接着,胡祖远用蜡烛点着火。起火后由于火势猛烈,大火很快波及整个工棚,胡祖远见状,不顾其他人生死,独自从工棚空隙中爬出逃生,而在工棚内休息的冯×、肖×文等4人因来不及逃生,被大火烧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希闻 钜泉)(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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