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副检察长违纪办案丢乌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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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12日15:4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庚丁 通讯员 陈启荣 陆剑)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西安市检察院日前决定:对违法违纪办案的雁塔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胡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雁塔区人大根据市检察院的建议,已做出免去其副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据了解,1996年8月期间,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斌等人,在办理一起经济案件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对这一举报,省检察院张文宣检察长及时做出要严格依法处理、对错案必须认真追究,及对错案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的批示。省、市两级检察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于2000年6月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胡斌等人在办案中违法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已查明:1996年8月,胡斌等人在办理一起所谓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存在着违反规定,越权办案;擅自收取和使用发案单位经费;擅自处分涉案款物;私自带举报人(同时也是被举报人)去外地办案等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为严肃检察纪律,维护司法公正,西安市检察院根据胡斌等人的违法违纪事实,依据有关《条例》和《规定》,对胡斌做出上述处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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