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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雯慧)虽然您的车达到了15年的使用年限,但若能屡屡通过定期检测“关”,这辆“宝马”再跑多少年真说不准。昨天,市交管局车管所向媒体透露,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将不再是汽车报废的标准,取而代之的是国际通行的以车辆检测技术状况作为衡量汽车是否报废的标准。此次调整的车辆主要集中在私车、公务商务用车以及旅游大客车等。 有关延长汽车报废年限的规定早在年前就广为人知。日前北京交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汽车报废政策的实际,特别制定了汽车使用年限和延长使用年限的一系列新规定。以人们最关心的私车来说,凡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轻型小客车、轻微型旅行车等)使用年限15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不需要审批,每年定期依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有关规定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一句话,只要是检验合格,使用年限没有上限。此外,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可予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载货汽车使用10年,延长最长不超过5年。 据悉,尽管大部分车型的使用年限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延长,但在本市小公共汽车、微型载货汽车却未被允许延长使用年限。而允许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如果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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