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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珠海讯 上周五,珠海金钟公寓两名业主代表和他们的律师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送上锦旗,中院的判决使珠海的业主第一次在法庭上赢得官司。 业主代表占才友说:“2000年的夜晚,珠海万家灯火,只有我们金钟公寓500多业主是点着蜡烛过年的,由于我们拒绝一牛物业管理公司不合理的收费,所以被停水、停电。” 占才友说的只是一个“引子”。在市委书记黄龙云的亲自过问下,物业管理公司恢复了水、电供应,从去年2月起,双方协商,管理费降至每户50元。金钟公寓的业主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半年后,炒了一牛公司的“鱿鱼”,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新的管理公司一进场,就把原来每户每月100元的管理费降到34-39元。 但是一牛确实“牛”,扣留每户业主300元管理费储备金拒不退还,也不移交。忍无可忍的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一牛退还储备金。一牛则反诉业主,推翻了2月的协议,要求业主补齐每月100元管理费和水电分摊费。香洲区法院各打五十大板,支持双方大部分诉讼请求。 业主们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年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区院关于管理储备金和水电分摊的原判,判令2000年2月至5月的物业管理费应执行2月的协议,即每户每月50元。 业主们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了公道,大家凑钱,制作了一面锦旗。(林丹 任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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