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名远华案涉案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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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27日20:40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北京2月27日消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通报,继厦门远华走私案第一批案件二审宣判后,第二批94起案件也于近日一审宣判,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91人。
此前,福建盛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金融系统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已对上述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其中,福建省石油总公司原总经理陈燕新,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原总经理梁栋,厦门海关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车典,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党组书记林贞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原行长周忠泽,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颜才毅,厦门港务管理局原局长、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黄和荣,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助理巡视员罗良玉,福建九州商社原总裁兼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赵裕昌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裁谢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此外,还有一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理。中共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张宗绪被开除党籍;中共厦门市委原常委郭晓菱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被依法罢免副市长职务,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厦门市原副市长苏水利被依法罢免副市长职务,开除党籍、公职,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詹少敏被开除党籍、公职,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厦门特大走私案中156名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对其他涉案人员的党纪、政纪处理,有关部门将陆续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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