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夫妇在加拿大获有条件释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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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28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大洋网讯 在加拿大,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案赖昌星与太太曾明娜,周一获有条件释放,改为在家中软禁。 本月初,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裁判官决定,准许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改为软禁在家等候申请难民聆讯。加拿大移民部不服裁决,提出上诉,结果周一遭到法院驳回。
不过,赖氏夫妇须自费聘请保安公司在家中24小时监视自己,估计每月保安开支亦达四十万港元,而他们所有对外通讯及电邮亦将受到监视。 加拿大移民部过去一直以恐怕赖昌星夫妇会潜逃为理由,反对两人保释外出,两人过去曾三度申请保释外出亦被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