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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孔祥福潘勤通讯员彭晖)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改革措施,有关人士昨提请考生注意: 中职毕业生报考美术或音乐舞蹈类时,首先应确定参加的文化课考试类别,在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可以作为艺术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或高职文化考试。 报考高职(专科)音乐舞蹈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应参加省高职(专科)音乐舞蹈类联考。联考分音乐、舞蹈、表演三类,于4月6日至8日在湖北省艺术学校举行。 部分院校将对美术教育专业(含本科、专科)的创作课试行联合考试。参加院校为华中师大、湖北美院、湖北大学、三峡大学、荆州师院、襄樊学院、湖北师院、黄冈师院、孝感学院、湖北民院、咸宁师专、沙洋师范专科学校、湖北省电大等13所院校。考生报考时,需具体指明报考的院校。 从今年开始,专科和高职两种招生类型合并。所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美术专业的学校,不再单独举行美术专业创作课考试,改由省内各校组织联考。 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也相应改革。参加普通高考,艺术兼报文科,考“3”(语文、数学、外语)加综合科目(文);艺术兼报理科,则考“3”(语文、数学、外语)加综合科目(理)。参加全省高职文化考试,考“3”(语文、数学、外语)加专业综合。艺术考生数学科目成绩一律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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