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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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5日10:22 新华网
新华网人民大会堂3月5日10时10分电 朱镕基总理今天在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时提出,今后五年要按照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朱镕基提出,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重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转换经营机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企业,国家必须控股;对其他企业,不必都要控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要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科学管理。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电力、铁路、民航、通信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改革,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真正转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轨道上来。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朱镕基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要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完善市场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朱镕基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近期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财政监督,加快税费改革和预算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现代银行制度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发挥政策性银行功能,办好中小金融机构。规范和健全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发展保险业。改善和强化金融监管,实行严格的经营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改进金融服务,努力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实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投资约束机制。
朱镕基同时要求,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要抓紧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和过渡期的各项工作。二要进一步发展进出口贸易。三要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有步骤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在我国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探索采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形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四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加工贸易,合作开发资源,发展国际工程承包,扩大劳务出口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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