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温州七月十六日电(记者朱小央)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日前先后开庭审理涉嫌行贿案,在学生校服生产购置中行贿的孙月平、林法弟等四人,以行贿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
去年三月份,瑞安市纪委调查发现一些学校校长在订购学生校服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服装生产商贿赂,触犯了法律,涉案的十三位中小学校长受贿总额人民币约四十三万 元,其中九名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调查:瑞安飞云镇一小教师兼瑞安飞云服装三厂负责人孙月平在一九九七年上半年至一九九九年农历年底,为承接瑞安市城关、塘下、飞云等片区部分学校校服业务,多次送给该市某小学校长金某(另案处理)等十一个业务单位校长钱财,共计九万九千九百四十元。
原瑞安市教育服装厂负责人林法弟、原瑞安市教育服装厂股东林矗在一九九七年底至一九九九年底合伙经营市教育服装厂期间,在承接城关塘下片区部分学校校服业务时,多次送给中学校长胡某(已判刑)、中学校长王某(已判刑)等七名校长校服回扣款,共计十二万五千元。
原瑞安市天使服装厂经营者王小东于一九九六年至二000年经营天使服装厂期间,在推销校服过程中,多次送给某小学校长黄某(已判刑)等五所学校校长财物,共计四万六千五百元。
“瑞安校服案”发生后,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行和健全物品采购制度,并从温州市教委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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