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汕头讯 记者易建成、实习生易术报道:记者日前从汕头市检察机关获悉:汕头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力量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一年多来,全市举报中心通过受理各种举报1219件,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81万元,将违法犯罪的经理、主任、书记、局长拉下马来。
汕头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原总经理袁建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5万元。原系汕头市商业银行建新营业部主任郑伟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进行高息放贷,还以单位名义多次非法为他人出具银行担保函,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原龙湖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郑岳贤,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又违法以单位名义为企业担保,造成社保金受损,被判入狱16年。原为汕头市虾联企业(集团)公司第一副总经理陆海音,侵吞公款,违法与其他单位签订借款协议,致巨款资金被骗,被判有期徒刑13年。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副局长林建丰,多次索取、收受贿赂,被判有期徒刑10年。原潮阳市田心镇田二居委党支部书记陈锡良,非法占有公款,索取、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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