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贵州省王武监狱大礼堂。
约600名服刑人员齐刷刷地坐在台下、台上,等待一次特殊的开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减刑案件暨宣判大会在此隆重举行。
9:30,审判长宣布将5名服刑人员带上法庭后,贵阳市首次对服刑犯人减刑案件进行公开 审理正式开庭。
5名身着囚服的服刑人员一字排开,他们中有犯贪污罪的也有犯抢劫盗窃罪的,曾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因在改造中认真悔过,表现积极,监狱因此向市中院提出减刑建议。
在法庭调查和举证中,王武监狱向法庭提出了减刑申请,并提交了5人积极接受改造的书证。
10:10,法庭传唤了5名证人出庭作证,5名曾经站在被告席上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站在了证人席上,为曾和他们一起接受改造的减刑人员作出证言,证实了5名减刑人员在狱中积极改造、悔过的事实。在征求了执行人和检察人员的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书证和证人有效,休庭5分钟,由合议庭合议后,作出宣判。
5分钟后,法庭继续开庭,合议庭经过合议后,作出宣判,会场上一片肃静,记者看见身后的服刑人员均目不转睛地盯着审判席,凝听着判决结果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陈某某,减刑9个月零7天,王某某,减刑8个月零12天……鉴于上述5人刑期已满,当庭释放。”整个礼堂安静了几秒钟后,猛地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记者身后一名服刑犯人对身边的人说,“这可是开天辟地第一次啊……”记者转过头和他聊了起来。这名服刑人员今年已65岁,被判了15年徒刑。在监狱已度过了漫长的10年刑期,他高兴地说,这次他也获减刑2年。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5名被当庭释放的人员。27岁的陈某某曾经在花溪区某供销社任保管员,1996年因贪污罪被判处7年徒刑,家中还有一位老母,服刑期间,母亲经常来看他。“妈妈还不知道今天我自由了,一会儿我会请管教干部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另一位获释的胡某某满脸激动地对记者说:“昨天听说今天要开庭审判,心里又紧张又激动,一晚上都睡不着,在监室里走了一夜。”
狱警们也非常高兴,王某某去年就该减刑的,但当时突然因分配工作和其他犯人打架,减刑没有被获准。一位狱警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回到社会后,遇事冷静一点,我可不希望在这里再看到你了……”
在狱警的带领下,陈某某等人的身影逐渐消逝在绿树掩映的红墙边……他们最后对记者说:“今天,咱回家了。”
在宣判会后,市中院又宣读了该监狱189名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的减刑判决,这批服刑人员分别获得4至34个月的刑期。
据悉,市中院将继续坚持适度从严,公平对待的原则,逐步开展对减刑假释的重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赵车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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