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部门首次处罚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自7月12日发出有关打击限制竞争行为、要求市属所有公用企业自查自纠的通告后,近日,市工商局依法查处了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限制竞争行为的4家公用企业,首次对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某通讯业务经营单位,在去年6月至今年3月间,利用其自身的垄断地位,限定用户缴费方式必须是银行划账,并在办理开通服务时,规定用户首先出示银行存折,且限定存折内存款数(必须不少于500元),否则,不予开通。另外从去年8月中旬开始,在向用户提供换卡业务中,强制开通某项信息服务功能,收到信息发送费1.04万元。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邮政业务经营单位,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限定用户在邮寄包裹时,按照其规定统一使用其销售的“标准化”包裹袋封装盒,自去年2月至今年3月,销售包装箱获利5.89万元;另一邮政业务经营单位,以适应邮件分拣流水线作业和保障邮寄物品安全为由,限定客户在邮寄包裹时,统一使用其制售的“标准化”包裹封装盒;还有一邮政业务经营单位,在办理邮寄物品业务中,以保证邮件安全,提高邮件传递处理效率为由,自定标准,要求用户必须购买“标准化”包裹封箱盒,从而限制了用户使用包装箱的自由。对上述单位,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市工商局发出要求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自查自纠的通告、开通举报电话6天以来,目前已接到市民打来的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500多个,已记录受理个案近200宗。
文/记者彭小军 实习生吴特 通讯员叶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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