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州7月19日电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全国最大的“伪造一元硬币案”作出一审判决:30名涉案人员中,卢济金等5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邵长河被判处死缓;刘华标等24名从犯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1月至2000年5月,台州市椒江区农民卢济金、何庆华、卢道蔡、卢根标从开始合伙伪造一元面值硬币到获利后分开“单干”,分别找了合伙人在台州、 临海、温岭及山东枣庄等地共伪造一元硬币116万余枚,同时有15名被告人加入了购买、出售假币的队伍,形成了伪造、购买、出售的“一条龙”渠道,致使百万枚一元假币流散到浙江、上海、广东等7省市,至案发仅追缴回几千枚。此案伪造一元硬币数量之多,伪造时间之长,造成影响之大,被告人之众,均为国内罕见。
在庭审中,30名被告人对伪造、购买、出售一元硬币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对一元硬币伪造、出售的数量提出异议。由于案发时间长,涉案人数众多(仍有十多名涉案人员在逃),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庭审中的供述不一,检察机关起诉认定伪造一元硬币165万枚。经庭审质证、查证,按就低原则认定伪造数额为116万枚。(王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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