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市工商局重申医疗广告宣传六条发布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20日07:53 东方网-文汇报

  昨天,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再次重申了医疗广告宣传应当遵循的六条发布标准。

  一、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

  二、医疗广告应严格按照格式化要求按顺序发布,其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
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和有效期截止日共十一项内容。

  三、禁止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介上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军队各种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门诊部、干休卫生所、师旅团卫生机构等)和所有医务人员,一律禁止在任何媒介上发布医疗广告。

  四、医疗广告不得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也不得利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五、停止发布治疗性病、泌尿系统疾病的医疗广告。

  六、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在有关医疗机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详细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的内容。(作者:田玲翠)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北京
  • 办公楼现整体招租
  • Planet English
  • 风水宝地温泉花园
  • 给宝宝拍照新选择 济南
  • 人体艺术克隆
  • 蓝色魅力迷人色彩 上海
  • 莫干山四日游特惠
  • 黄山脚下养生七日
  • 徐汇房源总汇
  • 交大品牌昂立培训 广东
  • 花城茶艺馆诚聘
  • 企业事务疑难咨询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快来参加新浪网友婚纱靓照大赛!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追踪高考动态 贴心服务考生
    联想北京2008年奥运会专题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