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南粤天更蓝水更碧—广东环保“十五”计划亮点采撷
昨日,省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新鲜出炉的广东省环境保护“
十五”计划。看过计划,我们觉得“碧水蓝天”目标离我们并不遥远。
定出“碧水蓝天”主要指标
“十五”环保的总目标是:保持已达标的各类环境区质量稳定,扭转全
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重要江河、湖库、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得
到保护,部分流经城镇严重污染的河段明显得到改善,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
和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到2005年,全省主要环保指标分别为:城市环境综合指标平均达8
0分以上,其中广州、深圳2个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和经济特区设市城市
平均达85分。
水环境质量:全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
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国控、省控江段水质达
标率达70%;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0%。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省设市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空
气环境质量标准。
400亿投向49个重点项目
“十五”期间,我省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将从“九五”的约1·8
%逐步提高到2·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要达3%以上。
为此,我省将健全环保投资机制,拓展投资渠道。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
的经济政策,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如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和城
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和鼓励火电厂脱硫的政
策等。引入市场机制,吸引资金(包括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对环保
的赠款和优惠贷款等)投向环境治理项目,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境保护的市场化。
“十五”期间,我省安排49项重点环保项目,总投资近400亿,包
括珠江(广州—虎门)两岸综合整治工程等20项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广州
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10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及一批污水处理、大气综
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等项目。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
为确保科学决策,我省将建立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与发展
科学咨询制度、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有
关环保的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通过召开公众听证会等形
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建立相应的程序和机制,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
环境与发展决策内容。
实行水质联防联治
“十五”期间,我省将以东江水质保护为试点,实行环境保护成本分担
,建立上、下游地区之间的环保补偿机制。从流域所在市的年度财政收入中
每年提取3%—5%的资金,由流域内地方政府和共同上级政府的有关部门
组成管理机构,专门用于本流域的水质保护,包括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
水土保持、营造生态林等。流域水质联防联治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
全省各大流域。
6亿投入环境监测
“十五”期间,我省将投入近6亿元,提高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和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让环保监测“耳”聪目“明”,逐步建立起环境质量公
布制度和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
“十五”期间,分期分批实现空气质量日报、预报,以及重点饮用水源
和各市跨界断面水质的月报、日报。各地级以上市和珠三角部分县级市到2
003年,限期分步建成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到2005年在重点
河流省、市交界断面、重点湖库建立15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善
酸雨监测网络;逐步实现重点大气、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等。(陈韩晖 黄晓新 柯文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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