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张文惠)7月19日上午10时揭牌的罗湖法院“速裁法庭”,在1小时内审结4宗离婚案,其中最快的一宗仅用5分钟。参加旁听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庭审结束后说:“速裁法庭为审判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罗湖法院2000年收案和接案均超过1万宗,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增长20%以上,而审判人员却有减无增,老百姓为打官司少则等1个月,多则等6个月才能拿到判决书,费时费力不说,诉讼成本的提高,使当事人深感“打官司”太难。新成立的速裁 法庭,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的纠纷案件和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离婚、赡养、抚养、扶养、债务、银行借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离婚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实行“速裁”。
罗湖法院将简单的民事、经济案件及时分流到该庭,如果原被告同时到庭则即来即审,如果被告没有到庭但同意放弃15天的答辩期,则在3天内完成诉讼。速裁法庭还可应当事人的要求,在下班后和双休日安排开庭。其庭审程序比《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还要简便,送达可用电话传唤,当事人到庭后,立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当即进入开庭审理。庭审中也不拘泥于传统的调查———辩论———裁判三段式程序,开门见山审查当事人争议的内容。结案方式以调解为主,为了扩大调解结案的范围,速裁法庭可对民政、司法部门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等调解机构所做的调解,在当事人申请下,进行确认,下发调解协议书,赋予该调解以法律效力和强制力,避免当事人调解后又反悔造成“调而未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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