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张晓敏记者张敬刘峦】昨天上午,天津市召开“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的第二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再次掀起“严打”整治斗争新高潮。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等严重罪行的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对一批罪大恶极,危害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市属各局、各系统及各区县干部、群众4000余人参加大会。
又讯昨天上午,二中院组织参加全市公开宣判大会,刑事审判人员依法对高龙生等15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宣布了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会后,这批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高龙生、王跃红(女)自1997年至1998年间,先后多次采取欺骗手段,以谈生意为名,诱骗被害人喝下掺有麻醉药品的啤酒,在被害人昏迷后实施抢劫,高龙生参加抢劫5起,抢得财物、现金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王跃红参加抢劫6起,抢得财物、现金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在实施抢劫犯罪过程中,二被告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犯罪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性大,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二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均认罪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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