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在昆举行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会议强调,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在座谈会上就我省如何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讲了话。他说,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加快民族 自治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强全省各民族人民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学仁说,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省民族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首先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有关工作;二是要领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和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有关政策、具体措施和办法;三是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王学仁说,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要通过宣传和学习,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自觉遵守和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与会代表在会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等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宝三主持了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邦正出席会议。原省民族工作老领导刘树生出席座谈会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讲了话。
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8个自治州、部分自治县和思茅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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