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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租房降低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20日18: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广东省建设厅最近出台新《办法》,将申请廉租房的“人均居住面积”限制放宽到6平方米,使更多的特困户有资格申请廉租房。

  《办法》所称的特困户,指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人均生活保障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住户。广州市最低人均生活保障线为每月300元。

  廉租房的租金不应高于维修费与管理费之和。广州的廉租房每平方米仅收1元租金。

  据悉,申请廉租房,可循以下程序:(一)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广州由市住建办负责廉租房申请事宜。(二)房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核实并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三)顺序轮候。

  廉租房禁止转租。已租住廉租房的住户,需定期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若收入和居住条件改善,应及时腾退廉租房。

  文/蒋铮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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